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目录(2024年)》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时间:2024.12.24 浏览:180 次

各市医疗保障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各省属医疗机构:

根据《基本医疗保险用药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1号)及《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支付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新增中药饮片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等要求,我省按程序将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制剂和中药饮片新增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支付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印发《安徽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制剂和中.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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